2017年10月30日下午,我处在二楼会议室就校园交通车超速、超载、违停等问题组织召开协调会。我处罗一翔处长、闫振江副处长、交通科蒙广朝副科长、后勤管理处覃全伦副处长、交通通讯与接待管理服务中心卢永益副主任、覃环老师及校园交通车运营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闫振江副处长在会上首先通报了我校今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截止当前,我校共发生校园交通事故61起,其中涉及校园交通车16起。据统计,仅上周我校就发生了3起校车交通事故,校园交通车整治工作迫在眉睫。
罗一翔处长指出,我校校园交通车行驶速度快、超载运营、招手即停、乱停乱放、行车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已严重影响校园交通秩序,给广大师生员工的平安出行带来很大隐患,建议加快修订校园交通车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校车的运营管理力度,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后勤管理处覃全伦副处长表示,下一步,后勤管理处将加大对校园交通车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快修订《广西大学校园交通车管理暂行规定》并在学校文件管理系统公布,安排专人负责校园交通车运营的监督管理并实行校车运营周报制度,及时查找校园交通车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运营商整改。
运营商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校园交通车存在的问题,会后将积极组织人员落实整改,考虑为校园交通车购置车辆保险,有效降低运维风险,同时,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提高校园交通车服务质量。
为确保校园交通车行车规范有序,参会人员在会上达成以下整改意见:
一、校园交通车车身前后须有标注车辆编号、投诉电话、报警电话等关键信息。车身严禁出现广告、宣传标语等无关内容。
二、每辆车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按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乘客,不得随意停车拉客,不得超速行驶。
三、驾驶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着统一工作服(或小背心)、持工作牌上岗。
四、按限定的座位数搭客,严禁拒载、超载,老人凭老年优待证(红本)可以免费乘车。
五、每辆车加装行车安全防护栏(链),行车前确保防护栏(链)上锁,有效保护乘客乘车安全。
六、车辆需在指定地点停放,针对乱停乱放车辆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惩处。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修订后的《广西大学校园交通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