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新冠防指发〔2022〕137号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
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十条优化措施等,我们制定了《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实施细则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措施、十条优化措施等,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实施细则要求如下:
一、优化人员出行管理及核酸检测
(一)优化人员出行管理。
区外返桂来桂人员不再按照风险等级管理,取消返桂来桂人员报备要求。
区内人员跨区域正常流动,无需查询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无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
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道路水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商超、酒店、餐饮、商务楼宇、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公园、小区、社区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外来人员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须扫广西健康码场所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开展“落地检”。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各地要结合群众需求合理布设便民核酸采样点,提供便民有偿“愿检尽检”服务。为避免“混管阳性”对同管人员造成太多困扰,“愿检尽检”人群原则上单人单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对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货物及其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作业期间要闭环管理,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商场超市、邮政、快递、外卖等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机场区域其他从业人员不再实施常态化核酸筛查。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一些特定场所以及重大活动可由属地或本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防控措施。
二、优化风险人员健康管理
(一)优化阳性人员健康管理。
1.抗原或单人单采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不需要流调,人员阳性信息不用向社区报备,自觉居家隔离5天不外出,自行购买抗原试剂和必备药品,第6、7天自测抗原,待两次抗原结果为阴性后,佩戴好N95口罩,外出做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或两次Ct值≥35)后,可恢复正常生活。阳性同住人员实行5天自行居家隔离,在本户未新增阳性人员的前提下,第5天佩戴好N95口罩外出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为阴性(或两次Ct值≥35)后,可恢复正常生活。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做好对症治疗,如有需要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通过互联网医疗的形式,由医生进行专业指导。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2.如果核酸检测结果为“混管阳性”,不需要追阳,由核酸检测机构负责发短信通知,“混管阳性”涉及人员按通知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点完成单人单管检测。不必再向社区报备,核酸阴性即恢复正常生活。
(二)优化密切接触者健康管理。
对目前正在集中管理的密切接触者:
1.若已满5天,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及时解除隔离;
2.若未满5天,如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点对点”方式返回社区进行居家隔离,与社区对接,补齐5天隔离时间;
3.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自愿选择继续集中隔离的,完成5天集中隔离且第5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即可解除隔离;
4.前期未能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采取居家隔离管理的,完成5天内居家隔离且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即可解除隔离。
(三)优化风险区划分及风险管理。
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如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四)优化结束闭环作业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管理。
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进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即恢复正常生活。
三、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
(一)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二)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
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发挥村(居)委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优势,充分利用现有居民健康信息,通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及电话、短信、微信调查等方式开展老年人健康状况摸底。在疫情期间,“党建+网格”已经建立台账的,不必重复收集,鼓励通过信息化技术整合共享信息和确定重点人群范围,切实为基层减负。根据健康状况、疫苗接种情况、传染病患病风险程度等将摸底人群分为重点、次重点、一般人群,发挥“党建+网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分级分类提供相应的健康服务。
(三)强化涉疫安全保障。
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四、强化医疗卫生保障
(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强化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增加三级医院综合ICU床位数,启动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储备一批“可转换ICU床位”,设置缓冲病房。加强二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储备,作为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的有益补充。确保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准备,按照国家要求,分别设置重症床位和可转化重症床位。升级改造方舱医院,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人口规模,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并进行升级,设置监护床位。
(二)优化患者就医流程。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必须“应设尽设、应开尽开”,要公开电话、地址,方便群众能够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就诊。发热门诊要扩大接诊空间,配齐医护力量、提升接诊能力,不能够随意关停,保证诊疗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医疗机构门诊区域要划分出核酸阳性诊疗区和核酸阴性诊疗区,分别接诊相应患者。对于急诊就诊患者不得以没有48小时核酸结果为由影响救治;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直接进入急诊诊疗区域,无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在急诊缓冲区域接诊,同时查抗原和核酸。对新冠病毒阳性患者采取分级分类治疗原则,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治疗;有咳嗽、发热等明显症状的患者可前往医院发热门诊治疗;轻型合并严重基础疾病、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结合病情进行住院治疗。定点和亚定点医院主要收治新冠症状为主的患者;以基础疾病、专科就诊需求为主的阳性患者,由各级各类医院收治。对住院患者仍然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严格防护、严禁外出。急诊留观病房患者按照住院患者管理。各医疗机构要优化就医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最大限度增加门急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和诊室数量,及时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最大程度保障就医秩序安全有序。阳性感染者诊疗费用按照普通疾病相关规定处理。
(三)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
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四)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
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解热、止咳、抗病毒和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药店购买解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实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优化重点场所管理
(一)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根据当地和学校疫情形势决定是否开展混管抽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属地政策,有组织地开展面向中小学和托幼机构的核酸检测。鼓励在校科学佩戴口罩(运动时除外),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二)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
各地要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六、强化边境疫情防控
(一)规范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3天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得外出。
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在属地指挥部的指导下,“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二)优化边境地区重点人员检测监测。
取消那坡县、靖西市、龙州县、凭祥市、宁明县、东兴市、防城区、大新县边境8县(市、区)抵边(沿海)村屯常态化核酸筛查,由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满足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愿检尽检”需求。
(三)优化口岸管理。
边境口岸区域根据各作业岗位风险防控情况精准划分为风险区和清洁区(即红区、绿区),区域之间采用栅栏、围网等进行物理隔离,风险区域制定规范闭环作业流程和人员管理细则。
优化边境口岸入境车辆和货物管理。入境车辆、货物离开口岸区域后按国内物流车辆和货物管理,可进入边境口岸城市市区,由各口岸城市优化管理措施。各口岸(互市)不得随意暂停冷链等货物进口。
航空口岸机场严格分区管理。按照国际入境旅客闭环管理、一线工作人员封闭管理的原则,完善国际入境旅客专用通道、机组专用通道、应急隔离场所等基础设施设置,加强航站楼转运通道封闭管理,做到入境人员与国内人员、机组与旅客活动场所的物理隔离,实现国际国内作业场所分开、设施设备分开、工作人员分开、活动轨迹分开。
内河和海港港口内、外贸作业区分区管理,设置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港口内垃圾接收和转运处置设施设备并分类处置。严格执行登、离轮报告制度,加强外轮人员管控,持续强化登轮作业人员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登轮、不登陆、不搭靠”措施。
七、优化各类会议活动管理措施
各类会议活动无需报备,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压实会议活动主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落实个人健康管理责任
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勤通风,不聚集、不扎堆,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保持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护自己,保护家人。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疫措施。
转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ztq_49630/sszt/xxgzbdfyyqfk/zcwj_49666/t142719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