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新冠防指〔2020〕7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科学精准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
开学安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各高等学校:
《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开学安全的指导意见》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3月4日
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确保学校开学安全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安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科学规范、精准有效”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决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根据我区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工作进展,及时调整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和举措,切实提高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严防疫情在学校爆发扩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具体措施
(一)统筹谋划开学工作。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和各高等学校、区直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按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总体要求,深入研判疫情防控形势,科学评估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在制定具体返校方案时可安排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先返校,原则上高三年级全区统一开学时间,初三年级各设区市统一开学时间。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学生分布情况安排学校错时开学,指导学生错时、错区域、错层次返校。具体开学时间确定后要提前通知学生,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二)落实开学前防控措施。各地各学校要每日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等知识和技能培训。要按规定落实师生员工居家观察要求,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提醒师生员工做好返程期间个人防护措施。对正在发热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要暂缓返校,绝不允许带病返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返校。对假期留校或已提前返校的学生,要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和监测工作。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所有场所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开学前要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保持教学、生活、工作、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严禁学校在开学前组织集中教学、实习实训等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学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三)落实开学后防控措施。各地各学校要持续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开展晨午检工作,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要严格校园出入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加强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等通风换气,保持教室、宿舍、食堂、浴室、体育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地面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肥皂等。要求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落实手卫生措施,接触公用物品、污染物品之后要洗手,预防接触传播。
(四)落实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各地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必要的培训、演练。学校要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疾控机构和教育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五)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学校疫情防控物资纳入当地疫情防控整体工作统筹安排,按照“自治区调配一批、市县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六)科学合理开展线上教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停课不停教不停学”要求,开发优质网络教育资源,丰富推送和播放渠道,供学生自主选择使用。既不能搞“一刀切”,要求所有教师都制作直播课、所有学生每天上网“打卡”,又要扎实推进线上教学资源共享和教育教学方式创新。学校要科学制定线上教学计划,有序开展线上教育教学,在合理安排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注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做好开学后课堂教学与线上教学的衔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强化举措,突出重点,确保精准防控到位。各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照“织牢防控网、阻断传播链”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和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对管控不严、措施不力、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人员漏检漏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张贴戴口罩、测体温、勤洗手等宣传标识,提醒防疫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完善校园家庭沟通渠道,及时通报学校防控情况,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确保家长、学生情绪稳定。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