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我处党支部在会议室组织学习分享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组织纪律部分,支部书记罗一翔组织学习活动。
沈大盛同志围绕新修订《条例》组织纪律部分并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从“勤于学习,增强党性修养”“严守规矩,遵守规章制度”“狠抓落实,坚决贯彻组织决定”三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他表示,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员必须遵守和维护的行为准则,是处理党组织之间以及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保证了党的坚强战斗力,保证了上级部署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党的先进性,作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两委”委员,更应该率先做到“四个服从”,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做到言行一致,始终坚守党的信仰和宗旨。
支部书记罗一翔表示,新修订的《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与我们工作息息相关,全体党员同志要结合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要求,要以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不断增强组织观念,严明组织纪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金中州/文 陈欣/图 吕丽华/校对 罗一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