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起火原因系程某某在厂房二层冷库区域实施作业时,违反规定使用焊枪切割作业,不慎引燃冷库上方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经查,程某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后至今仍未复审,且未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相关部门依法对程某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违规动火作业极易引发事故
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案例一:2022年11月21日,河南省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共造成
38人死亡。
经调查,该起事故是因企业人员
违规操作,电焊引发火灾。
案例二:2023年4月17日,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的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806.5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因违法电焊施工引燃违规存放的拉丝调制漆引发火灾并迅速蔓延。
@相关企业,作业动火
以下事项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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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