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各地高空抛物事件频发。
7月2日贵州贵阳发生一起10岁男童高空抛物案件,造成小区楼下一女子身亡;
7月8日河南郑州某小区,两个灭火器"从天而降", 涉事租户被全楼业主驱逐;
7月11日山东济南,有人从居民楼扔下三把刀,被当地派出所立案调查……
屡禁不止的高空抛物,俨然成为"恶魔抽签"的游戏,危害到社会公众的安全。从偶发到多发的高空抛物,为何难止?本期《时代声音》,我们一起再将目光投向用血的教训敲响警钟的"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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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难追责难
仰拍监控现身小区
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治理高空抛物已经迫在眉睫。与高空坠物相比,高空抛物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后者是带有主观故意性质的恶劣行为,更让人深恶痛绝。
既然是人为现象,对初犯者进行劝诫教育,对重犯者严正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追究其责任,途径、方法似乎都显而易见,但记者调查发现, 由于"高空抛物"通常是瞬间发生和完成的,抓现行的难度很大,大多数抛下的物品也无法辨识出是谁所有的,因此事后往往难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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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真实判例
法律底线勿要轻易触碰
高空抛物造成伤人事故以及纠纷不断,安装仰拍监控,确实给高空抛物的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办法,但设备设施的完善只是辅助手段,关键还在于怎么约束人的行为本身。
那么,高空抛物究竟是不文明行为还是违法行为?相关的案例,法院又是怎么判决的呢?
看法院如何判决“高空抛物”↓↓↓
遇见“抛物”一声吼
专家呼吁齐“出手”
律师指出,从法院实际判例中已经明确,高空抛物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若高空抛坠物导致了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但这些都是事后追责,如何才能做到事前预防,把这个"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彻底消除呢?
看预防“高空抛物”广西有什么好建议↓↓↓
古语说:法严而奸易息,意思就是"严法纪以防患于未然"。通过让肇事者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让他知道高空抛物不只是可以赔钱了事的民事纠纷,而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容姑息。这样才能避免或者减少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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