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保卫处安全教育专栏
第十七期 反恐防暴 保护自我

2009年7月5日晚上,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在乌鲁木齐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场反国家、反民族、反人类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此次事件中,造成197人死亡,1700人受伤,被毁车辆达260部,其中190部公交车,50多部民用车;受损门面房203间,民房14间,总过火面积达到56850平方米,全市共有220多处纵火点,有两栋楼房被烧毁。

2013年10月28日,乌斯曼·艾山及其妻子母亲3人驾吉普车闯入长安街,沿途快速行驶故意冲撞游人群众,造成2人死亡,40人受伤。撞向金水桥护栏,点燃车内汽油致车辆起火燃烧。车内的乌斯曼·艾山等3人当场死亡。

2014年3月1日晚,10余暴徒手持长刀,从站前广场到临时候车室、临时售票区、第一售票大厅,一路杀戮而来,惊慌失措的旅客纷纷被砍倒下。当公安民警到场处置时,暴徒仍持刀顽抗。警方在鸣枪示警无效后,果断击毙其中4人,击伤1人并抓获。短短12分钟的杀戮,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
随着国际国内反恐形势的日益严峻,反恐已然成为民众关心的话题之一,为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工作,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指出了我国反恐的原则和立场,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铁路作为大众化交通工具,尤其铁路站是广大旅客聚集的重要场所,极易成为暴恐袭击的目标。当我们的生命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你知道该如何理性应对吗?怎样识别可疑爆炸物?遇到纵火恐怖袭击时怎么办?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供大家参阅:





在安全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我们必须防范在先,警惕在前,增强自卫和防范能力。真诚地希望上述所讲的永远不要派上用场,让我们共同祝愿社会和谐,世界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