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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长期沉迷“六合彩”、用公款旅游, 广西这些干部栽了
2020年01月03日 15:51      浏览:

           近日,广西纪检监察又查处、通报一批党员干部,来看看都有谁。

  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晓东接受审查调查

  据南宁市纪委监委消息: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晓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柳北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据柳北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柳北区纪委监委对柳北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建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刘建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滥发补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违规接受宴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借公务差旅变相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反群众纪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殴打他人;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长期沉迷购买“六合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建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在党的十八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甘于被围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北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柳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建国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收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罪所得财物随案移送。

  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振明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12月25日,梧州市委原委员,梧州市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振明受贿一案在万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7年,覃振明先后利用其担任梧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及梧州市水利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征地拆迁、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53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振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提请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前,被告人覃振明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庭的有序引导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覃振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案件将择期宣判。

  桂平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薛运良接受审查调查

  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桂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薛运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对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进行了通报

  玉林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陆川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航等8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3月27日至29日,陆川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航,秘书股股长李思明,陆川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梁立广、法制股股长陈日胜、干部陈嵩林,陆川县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李德邦、城市客运股股长陆歆毅,陆川县公路管理所干部姚德杰,根据安排前往桂林市兴安县和全州县交通运输局进行考察学习。3月28日考察交流学习结束后,上述8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到湖南衡阳、长沙、韶山以及广西贺州等地旅游。2019年9月,李思明、陈嵩林、梁立广、李德邦、陈日胜、陆歆毅、姚德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0月,陈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福绵区水务管理处原主任曾强违规报支招待费、餐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曾强任福绵区水务管理处主任期间,在单位违规报支招待费、餐费共34405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曾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四级高级警长庞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9年期间,庞锋任兴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折价合计5848元。其中,收受下属人员和服务管理对象所送的礼金1500元、购物卡和提货券折价3200元、名贵白酒等礼品折价1148元。另外,庞锋还存在其他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涉嫌犯罪问题。2019年10月,庞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玉林市纪委监委)

  兴业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兴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疾控中心)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县疾控中心合同制司机黄某、韦某冲、林某聪(已由县疾控中心按有关规定处理)等三人利用职务便利公车私用,违规加油共26284.36元。2018年兴业县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及县委巡察组指出县疾控中心存在公车私用和违规加油的情况,县疾控中心并未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作出整改,直至2019年2月22日才清退违规加油款26284.36元。陈乾容作为县疾控中心分管办公室及后勤工作副主任,对公车和加油卡的使用疏于监管,对下属人员管理缺位,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陈乾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对所分管工作疏于监管,导致县疾控中心出现公车私用和违规加油的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1月,经报请县委批准,兴业县纪委给予陈乾容党内警告处分。目前,县疾控中心已对司机黄泳、韦汝冲、林盛聪三人公车私用、违规加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梧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藤县东荣镇3名党员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2月21日,东荣镇党委书记潘启潮,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黄位锌,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陈大成等3人违规接受东荣镇东荣坪易地扶贫集中搬迁点工程项目施工方的宴请。2019年9月,潘启潮、陈大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位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岑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谭健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4月至5月间,谭健借出差南宁市之机,先后三次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理个人私事。2019年9月,谭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梧州市纪委监委)

  贺州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原主任廖家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9年,廖家富在担任昭平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和昭平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礼金和礼品,违规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折合人民币共11.2892万元。此外,廖家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廖家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贺州市纪委监委)

  对于在扶贫领域出现的问题

  也进行了通报

  灵川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灵川县海洋乡滨洞村党支部书记蒋庆军、党支部委员赵月光侵占人饮工程民生资金的问题。2010年底,时任灵川县海洋乡滨洞村委主任的蒋庆军,在管理滨洞村委片区(滨洞、上马石、老屋3个自然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59人)人饮工程过程中,将灵川县水电局下发的部分人饮工程水管变卖得款1.128万元,由蒋庆军个人保管使用,直到2019年9月27日这笔钱都未入账村集体账户。2010年-2014年,时任灵川县海洋乡滨洞村委主任的蒋庆军,在管理滨洞村委片区人饮工程过程中,未将灵川县水电局下拨的工程款34.25万元纳入村财务账管理,而是由其和时任滨洞村支书赵月光两人私自保管,其中用于滨洞片区人饮工程支出16.7896万元,剩余17.4604万元,蒋庆军和赵月光两人以劳务费名义均分,各得8.7302万元,并用于日常开销。2019年11月,蒋庆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赵月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灵川县纪委监委)

  巴马县通报1起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原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营林站黄英平等人在实施油茶种植项目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9年3月,在实施全县“十大百万”扶贫产业过程中,原巴马瑶族自治县林业局营林站站长黄英平、巴马镇林业工作站站长陆建英、燕洞镇林业工作站站长李阶亮、那社乡林业工作站站长梁恒等人作为林业部门业务负责人,对农户种植情况跟踪督导不到位,巴马镇设长村、燕洞镇岩廷村、那社乡祥兰村三个村价值约21万元的55050株油茶苗未得到及时种植,导致部分苗木被损毁,造成扶贫资金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12月,黄英平、陆建英、李阶亮、梁恒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巴马县纪委监委)

  大化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蓝雄桂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蓝雄桂在开展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中,未依照脱贫摘帽相关政策要求正确履职开展工作,违反工作纪律,导致六也乡加司村韦某户出现虚假脱贫的问题,其行为已构成工作失职错误。2019年7月23日,蓝雄桂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都阳镇加城村民委主任黄品新、村党总支部副书记蓝春流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黄品新、蓝春流在配合都阳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过程中没有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导致所负责片区农户覃某户在拥有家庭小轿车和住房稳固保障的情况下,违规获得2016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00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2019年9月17日,黄品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蓝春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池市大化县纪委监委)

  来源丨广西纪检监察网、玉林纪检监察网、廉洁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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