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对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实施诈骗后,又利用受害人的无知、缺乏社会常识的弱点,诱骗其通过协助“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调查”可以“自证清白”“戴罪立功”,诱导受害人到其他所谓“涉案”的被骗老年人家中,取走老年人的存折、银行卡、身份证、密码等。然后,不法分子又要求受害人将这些老人的存款全部转移到指定银行账户。如此,受害者在懵懂中又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和“诈骗工具”。
“刑警”给受害人打来电话,编造涉案理由,要求受害人加其QQ配合调查。“刑警”通过QQ给受害人发来“逮捕令”,要求受害人到宾馆开房做“QQ视频笔录”。同时,对方要求受害人在手机上设置一串符号、数字,实际上是启动了手机的“呼叫转移”功能,目的是为了阻隔受害人与外界的联系。对方又称要做“资金调查”摸清受害人资产情况,怂恿受害人开通网银,借机套取密码、验证码,然后提供一个所谓的“安全账户”,要受害人将资金转到该账户。
“刑警”见受害人已被洗脑,进一步提出:大连市有人与她的情况类似,需要找到那个人,配合“检察官”调查情况。受害人一听先是拒绝了对方的要求,随后“刑警”一直劝说受害人去大连“协助调查”,还提出给受害人报销3000元机票等往返费用,受害人最后同意了“出差要求”。之后,受害人乘飞机到达大连市,配合“检察官”“执行任务”。同时,对方还给受害人配齐道具——“刑警协勤证”,让受害人上门找到同样已被洗脑急于“自证清白”的老人张某。这个时候,“检察官”通过QQ视频发“逮捕令”吓唬张某,要求张某将所有资金交给上门的“协勤刑警”,转由“检察官”进行调查。张某将身份证、存折及密码交给前来“协助调查”的受害人,受害人按“检察官”的要求,假扮张某的孙女到银行将定期存款转活期,银行通过电话联系张某确认“孙女”身份,张某配合“检察官”统一说辞以“协助办案”。受害人将张某的43.5万元转到自己名下账户,向“检察官”提供验证码,资金由此落入不法分子手中。
后受害人按“检察官”指引,用同样手法,又骗取大连的八旬老人史某9万元。两天后受害人接“检察官”“新任务”,飞到珠海再骗七旬老人陆某5万元。最终受害人完成“任务”回到广州上班。
真警察上门找到受害人,将其带回派出所,耐心开解、劝说近两小时,受害人才如梦初醒——原来那些“协勤”“出差”“检察官”都是骗局。
至此,受害人不仅自己被骗1.1万元,还“帮助”不法分子跨市跨省将3位老人共57.5万元积蓄转移给了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