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学校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保卫处、综治办联合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专业人员对我校实验室物品贮存情况进行了检查。
公安机关专业人员充分肯定了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物防、技防设施,并从实验物品的购买、使用、处置、保管等环节进行指导,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闫小丫/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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